山西省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医疗卫生单位2021年12月编外一线医务人员专项招聘公告
根据中共太原市委、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护关心爱护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结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意见》、《关于深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人事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精神,特组织编外一线医务人员专项招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按需设岗、按岗招聘。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3.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4.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5.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对象
此次专项招聘对象为太原市卫健委直属医疗卫生单位中从事疫情防控工作的编外一线医务人员。一线医务人员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精神认定。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要求见《2021年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编外一线医务人员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具体要求
1.报名人员需为太原市卫健委直属医疗卫生单位中从事疫情防控工作的编外一线医务人员,一线医务人员身份认定时间截止到2021年9月30日。
2.学历、专业、资格证等条件以招聘岗位表为准。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计算基准时间为:30周岁及以下为1990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0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为1975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50周岁及以下为1970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公职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
(6)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正式在编的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4.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5.报考者在本次招聘报名后至聘用之前,期间已被各级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人员待遇
(一)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
(二)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本科生还可享受太原市各项人才补贴政策。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3日8:00—2021年12月24日18:00。
报名地点:考生所报考单位人事科。
报名人员必须由本人持《太原市卫健委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编外一线医务人员专项招聘报名表》(附件2)到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可以选择岗位表中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且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如发现重复报名,则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时,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取得执业资格的,报考岗位要与其执业范围相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考生报名时,应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接受单位检查,并配合提交相关材料,不配合检查和无法提供所要求材料的,不得参加报名。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和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全过程。招聘单位需认真审核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需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编外一线医务人员审核确认表》(附件3);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职位要求获得相关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
4.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未就业且档案在各级人才交流、就业服务机构代理的提供档案托管部门证明;
5.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报考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涉及研究方向的,还应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并附有关毕业论文、在校所学科目等。
7.凡拟招聘岗位对资格条件有其它要求的,应提供有关证件(证明)、证书。
凡有下列情形的,取消招聘资格,涉及违纪的按有关违纪处理规定予以查处:
1.考生不能按时、按地点、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材料的;
2.报名时填报的主要信息(如学历、学位、专业、出生年月、档案保管单位、参加工作时间)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及真实情况不符的;
3.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3.准考证。
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并加盖公章的《太原市卫健委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编外一线医务人员专项招聘报名表》,作为考生参加后续应试环节的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本次招聘中,若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到3﹕1的,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笔试工作;若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不达3﹕1的,可根据岗位实际和报名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降低或取消比例进行招聘,但考生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须达到65分及以上。
2.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综合,共一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包括:法律常识、政治理论和时事政治、公文写作与处理、卫生职业道德、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等。笔试以闭卷的方式进行。
3.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加盖公章的《太原市卫健委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编外一线医务人员专项招聘报名表》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百分制形式,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四舍五入)。
4.笔试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如笔试成绩有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5.参加笔试考生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方,并提交疫情防控要求的相关材料,无法提供者不得参加笔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3.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如总成绩有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总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4.参加面试考生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方,并提交疫情防控要求的相关材料,无法提供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所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有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生的报考信息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招聘计划,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范围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咨询电话
本次招聘考试设立咨询电话。
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351-5625147
太原市中心医院:0351-5656034
太原市人民医院:0351-4647272
太原市第二人民医院:0351-5650507
太原市第三人民医院:0351-7595013
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0351-6124174
太原市精神病医院:0351-8726012
太原市妇幼保健院:0351-2909294
太原市中医医院:0351-5678561
太原市第八人民医院:0351-5226237
太原市血液中心:14735355192
太原市急救中心(市第九人民医院):0351-5656153
本次招聘考试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351-5625186
附件12021年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编外一线医务人员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
附件2太原市卫健委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编外一线医务人员专项招聘报名表
特别提示:本次专项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温馨提示:希望广大考生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认真填写报名表,以免因填写有误或填写信息不完整而影响审核结果。在招聘过程中,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如考生变更了联系方式,请及时与报考单位联系。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联系中断,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行承担。
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20日
2021年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编外一线医务人员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 |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编码 | 招聘名额 | 招聘资格条件 | 备注 | |||
年龄要求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资质要求 | |||||
太原市中心医院(19人)使用差额事业编制 | 外科医师 | 1 | 2 | 40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外科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 |
内科医生 | 2 | 8 | 45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医学影像学 内科学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 ||
儿科医师 | 3 | 1 | 40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儿科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 ||
中医科医师 | 4 | 1 | 45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中医学 | 具有中医或中西医执业医师资格证 | ||
影像科医师 | 5 | 2 | 45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医学影像学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 ||
护理1 | 6 | 5 | 45周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学 护理 | 具有主管护师资格 | ||
太原市中心医院(10人)使用自收自支事业编制 | 影像科技师 | 7 | 1 | 40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医学影像学 医学影像技术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具有技师资格证 | |
检验科技师 | 8 | 4 | 50周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基础医学、药学、公共卫生、动物性、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作物遗传育种、微生物 | 具有技士及以上资格证 | ||
护理2 | 9 | 5 | 45周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学 护理 |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 | ||
太原市人民医院(54人)使用差额事业编制 | 内分泌科医师 | 10 | 3 | 35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内科学(内分泌与代谢病方向) | 具有本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 |
消化科医师 | 11 | 2 | 35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内科学(消化系病方向) | 具有本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 ||
神经内科医师 | 12 | 3 | 35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神经病学 | 具有本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 ||
呼吸科医师 | 13 | 1 | 35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内科学(呼吸系病方向) | 具有本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 ||
血液科医师 | 14 | 1 | 35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内科学(血液病方向) | 具有本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 ||
肾病科医师 | 15 | 2 | 35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内科学 | 具有本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 ||
普外科医师 | 16 | 2 | 35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外科学(普外方向) | 具有本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 ||
骨科医师 | 17 | 1 | 35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外科学(骨外方向) | 具有本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 ||
神经外科医师 | 18 | 2 | 35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外科学(神经外方向) | 具有本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 ||
重症医学科医师 | 19 | 3 | 35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全科医学 重症医学 内科学 外科学 | 具有本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 ||
妇产科 | 20 | 1 | 35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妇产科学 | 具有本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 ||
急诊外科医师 | 21 | 4 | 35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急诊医学 外科学 | 具有本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 ||
太原市人民医院(54人)使用差额事业编制 | 急诊内科医师 | 22 | 4 | 35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急诊医学 全科医学 内科学 | 具有本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 |
超声科医师 | 23 | 2 | 35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医学影像学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超声方向) | 具有本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 ||
医学影像科医师 | 24 | 2 | 50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医学影像学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放射医学方向) | 具有本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 ||
核医学医师 | 25 | 2 | 35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医学影像学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核医学方向) | 具有本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 ||
心电图室医师 | 26 | 1 | 35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内科学(心血管病方向) | 具有本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 ||
内镜科医师 | 27 | 3 | 35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内科学(消化系病方向) | 具有本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 ||
医学检验科技士 | 28 | 3 | 35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检验 医学检验技术 | 具有临床医学检验技士及以上资格 | ||
医学影像科技士 | 29 | 3 | 30周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医学影像技术 | 具有放射医学技士及以上资格 | ||
护士 | 30 | 9 | 45周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 护理学 |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 | ||
太原市第二人民医院(15人)使用差额事业编制 | 外科护士 | 31 | 5 | 40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护理 护理学 |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 | |
内科护士 | 32 | 6 | 40周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 护理学 |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 | ||
检验技师 | 33 | 2 | 30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检验 | 具有检验师资格证 | ||
内科医师 | 34 | 2 | 45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内科学 | 具有本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 | ||
太原市第三人民医院(10人)使用差额事业编制 | 检验师 | 35 | 1 | 45周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医学检验 医学检验技术 临床检验诊断学 | 具有检验师专业技术资格证 | |
影像医师 | 36 | 2 | 35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影像学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放射影像学 放射医学 | 具有影像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 | ||
内科医师 | 37 | 2 | 40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内科学 | 具有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 | ||
护理1 | 38 | 2 | 40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护理 护理学 | 具有主管护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 ||
护理2 | 39 | 3 | 40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护理 护理学 | 具有护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 ||
太原市第四医院(19人)使用差额事业编制 | 影像医师 | 40 | 1 | 45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影像学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 |
中医科医师 | 41 | 1 | 45周岁及以下 | 硕士研究生 | 中医学 中医临床基础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 ||
临床医师 | 42 | 5 | 45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 ||
影像技师 | 43 | 1 | 45周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医学影像技术 | 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 ||
检验技师 | 44 | 1 | 45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检验技术 医学检验 | 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 | ||
内科护理1 | 45 | 4 | 45周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 护理学 高级护理 |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 | ||
内科护理2 | 46 | 2 | 45周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 护理学 高级护理 | 具有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 ||
外科护理1 | 47 | 3 | 45周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 护理学 高级护理 |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 | ||
外科护理2 | 48 | 1 | 45周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 护理学 高级护理 | 具有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 ||
太原市精神病医院(4人)使用差额事业编制 | 护理岗位 | 49 | 1 | 30周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 护理学 |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 | |
心理治疗 | 50 | 3 | 35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应用心理学 应用心理 | 具有心理治疗资格证 | ||
太原市妇幼保健院(13人)使用差额事业编制 | 妇产科医师 | 51 | 1 | 45周岁及以下 | 硕士及以上 | 妇产科学 临床医学 | 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资格 | |
儿科医师 | 52 | 1 | 45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儿科学 临床医学 | 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资格 | ||
检验士 | 53 | 1 | 40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检验 医学检验技术 临床检验诊断学 | 具有检验士资格 | ||
医学影像科技师 | 54 | 1 | 40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影像学 医学影像技术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放射影像学 临床医学 | 具有放射医学技师资格 | ||
护士 | 55 | 4 | 40周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 护理学 助产 |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 | ||
耳鼻喉科医师 | 56 | 1 | 45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耳鼻咽喉科学 临床医学 | 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资格 | ||
内科医师 | 57 | 2 | 45周岁及以下 | 硕士及以上 | 内科学 临床医学 | 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资格 | ||
超声医学科医师 | 58 | 2 | 45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影像学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超声医学 临床医学 | 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资格 | ||
太原市中医医院(7人)使用差额事业编制 | 肾病科医师 | 59 | 1 | 45周岁及以下 | 硕士研究生 | 中医内科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及主治医师资格 | |
外科医师 | 60 | 2 | 45周岁及以下 | 硕士研究生 | 外科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及主治医师资格 | ||
麻醉科医师 | 61 | 1 | 45周岁及以下 | 硕士研究生 | 麻醉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及主治医师资格 | ||
影像科医师 | 62 | 3 | 45周岁及以下 | 硕士研究生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超声医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及主治医师资格 | ||
太原市第八人民医院(8人)使用差额事业编制 | 检验师 | 63 | 2 | 45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检验技术 | 具有检验士及以上资格 | |
影像医师 | 64 | 2 | 45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影像学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 ||
麻醉科医师 | 65 | 2 | 45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麻醉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 ||
内科医师 | 66 | 2 | 45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内科专业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 ||
太原市急救中心(市九院)(25人)使用差额事业编制 | 外科医师 | 67 | 3 | 40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外科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 |
内科医师 | 68 | 3 | 40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内科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 ||
急救医师 | 69 | 5 | 40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中西医结合基础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 ||
耳鼻喉科医师 | 70 | 1 | 40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耳鼻咽喉科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 ||
眼科医师 | 71 | 1 | 40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眼科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 ||
院前护士 | 72 | 2 | 45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护理 护理学 | 具有护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 ||
临床护士 | 73 | 6 | 30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护理 助产 护理学 助产学 |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 | ||
检验师 | 74 | 2 | 35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检验技术 医学技术 | 具有检验师资格证 | ||
影像科医师 | 75 | 2 | 40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医学影像学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 ||
太原市血液中心(太原市输血技术研究所)(1人)使用差额事业编制 | 护士 | 76 | 1 | 40周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中西医结合高级护理 | 具有护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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