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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22-01-12 16:22:46  公招网(www.gongzhao.com)
  河南

红旗区是新乡市的主城区和核心区,是全市的政治、金融和科教中心。行政辖区面积154.45平方公里,驻有2个国家级开发区,实际管辖面积77.13平方公里,下辖2个镇、5个街道办事处和一个省级产业集聚区(新东产业集聚区),共41个行政村和37个社区,常住人口42.9万。区内驻有5所高校(新乡医学院、河南科技学院、河南工学院、新乡学院、新乡职业技术学院)、2所独立学院(河师大新联学院、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和2所中专院校(新乡市职教中心、红旗区职教中心),各类在校学生约20万人。

功以才成,业由才广。红旗区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筑巢引凤、求贤若渴,广邀八方英才,汇聚发展活力,共建“幸福红旗”“首善之区”。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33号)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区属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5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见《红旗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及资格条件;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指199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5.国家、省和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办法: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有因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

报考者于2022年1月11日8:00至1月14日17:00期间登录红旗区人民政府网(www.hqq.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上传照片须下载报名系统自带“照片处理工具”,报名系统只识别利用此工具处理通过后的照片。照片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查)。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成功后,必须点击“提交审核”。报名资料提交被接收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2)报考资格审核

审核人员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1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名申请被接收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在报名有效时间内及时补充或更换并再次提交审查。报名时间截止(1月14日17:00)后,报考者只能查询到审核结果。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22年1月11日8:00至1月15日17:00期间通过红旗区人民政府网(www.hqq.gov.cn)“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步骤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省财政、发改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红旗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4)网上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登录红旗区人民政府网(www.hqq.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以备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使用。

2.岗位及人员调整

各拟聘用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相应调整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考者可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调整或取消的情况将通过红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又不愿意或不能调整岗位的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到新乡市红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乡市红旗区渠东一路10号)2楼209室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

对特殊行业、短缺专业或层次要求高、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名的,可免笔试考务费。免交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2年1月15日8:00-11:00,15:00-17:00到新乡市红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乡市红旗区渠东一路10号)2楼209室办理免缴费用的手续。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应提交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逾期未办理免缴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试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参加考试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应试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最新情况,此次考试遵守当时防控要求。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管理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知识和材料作文》。

卫生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卫生类专业知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2)时间安排: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安排在新乡市城区,应试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和时间参加考试。

(3)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从红旗区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红旗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考,笔试成绩加10分(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须在2022年1月15日8:00-11:00,15:00-17:00到新乡市红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乡市红旗区渠东一路10号)2楼209室提交有关加分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提供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及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

2.面试

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须经面试资格审查,届时考生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就业报到证(或人事代理合同书)及其他相关证件等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验合格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本人填写的《红旗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面试资格审查与确认时间在红旗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考生要及时查看网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面试的后果自负。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通过面试审查者,将发放面试通知单。放弃面试资格的,本人应提交书面声明。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的,视为主动放弃。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但从面试通知单发放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由红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核减或降低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具体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面试时,如有缺考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形不成平均分条件岗位的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对体检未到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费用自理。

2.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红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个人自愿放弃产生的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依次进行递补。

(四)录取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红旗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红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调查核实,按照公开招聘相关政策处理。

2.聘用人员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参照国办发[2002]35号文执行,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3.试用期满后,由人社部门会同各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按照国家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第27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自始至终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招聘过程中,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将进行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红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二)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hqq.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其他与招聘过程有关的公告、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三)受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时刻关注红旗区人民政府网站,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务咨询电话:0373-3089338

监督电话:0373-3870119

(六)本方案由红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红旗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2.红旗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红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28日

红旗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主管部门 用人单位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招聘名额 资格条件 备注
学历 专业 年龄 其他
区委宣传部 红旗区城市创建综合服务中心 管理岗位 10101 1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 35周岁以下 中共党员
区委编办 红旗区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 管理岗位 10201 1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5周岁以下
区委巡察办 红旗区巡察信息中心 管理岗位 10301 1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中国语言文学 35周岁以下 中共党员
管理岗位 10302 1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5周岁以下
区残联 红旗区残疾人康复和就业指导中心 管理岗位 10401 1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中国语言文学类 30周岁以下,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
区财政局 红旗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管理岗位 10501 2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会计学、财务管理、财政学 30周岁以下,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 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区司法局 红旗区法律援助中心 管理岗位 10601 1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会计学、财务管理 30周岁以下,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 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区民政局 红旗区民政工作服务中心 管理岗位 10701 1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35周岁以下
区人社局 红旗区人才交流中心 管理岗位 10801 1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5周岁以下
区城建局 红旗区城市更新服务中心 管理岗位 10901 1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建筑类 35周岁以下 具有相应职称证或资格证书
区城管局 红旗区城市治理服务中心 管理岗位 11001 1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园林 30周岁以下,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
管理岗位 11002 2 土木类 35周岁以下 具有相应职称证或资格证书
红旗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管理岗位 11101 2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公共管理类 30周岁以下,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 应届毕业生(含2019、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管理岗位 11102 2 工商管理类    应届毕业生(含2019、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管理岗位 11103 2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管理岗位 11104 2 法学类 应届毕业生(含2019、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管理岗位 11105 2 会计学、财务管理 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区交通局 红旗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管理岗位 11201 1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交通运输类 35周岁以下 具有相应职称证或资格证书
管理岗位 11202 1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中国语言文学 35周岁以下
管理岗位 11203 1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计算机类 30周岁以下,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
区农业农村局 红旗区扶贫开发工作中心 管理岗位 11301 2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农业经济管理类 30周岁以下,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
管理岗位 11302 1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农业工程类 30周岁以下,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
管理岗位 11303 1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法学 35周岁以下
管理岗位 11304 1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会计学、财务管理 30周岁以下,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 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红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管理岗位 11401 1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动物医学类 30周岁以下,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
红旗区水政监察大队 管理岗位 11501 1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法学类 30周岁以下,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 应届毕业生(含2019、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区应急管理局 红旗区应急救援保障中心 管理岗位 11601 1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计算机类 30周岁以下,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
红旗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 管理岗位 11701 1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法学 35周岁以下  
管理岗位 11702 1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工商管理类 30周岁以下,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 应届毕业生(含2019、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区审计局 红旗区审计服务中心 管理岗位 11801 1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 30周岁以下,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 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区市场监管局 红旗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管理岗位 11901 1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30周岁以下,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
管理岗位 11902 1 中国语言文学类 30周岁以下,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 应届毕业生(含2019、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管理岗位 11903 1 计算机类 30周岁以下,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
区民宗局 红旗区民族宗教服务中心 管理岗位 12001 1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35周岁以下
管理岗位 12002 1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政治学类、社会学类 30周岁以下,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 应届毕业生(含2019、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红旗区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 管理岗位 12101 1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法学类 30周岁以下,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 应届毕业生(含2019、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区大数据局 红旗区电子政务网络服务中心 管理岗位 12201 1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计算机类 30周岁以下,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
红旗区服务业发展中心 管理岗位 12301 1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经济学 35周岁以下
红旗区机关事务中心 管理岗位 12401 1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公共管理类 30周岁以下,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 应届毕业生(含2019、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红旗区城乡融合发展中心 管理岗位 12501 1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建筑类 35周岁以下 具有相应职称证或资格证书
区卫健委 红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专技 20101 2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医学技术类 35周岁以下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 卫生类
专技 20102 1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
红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专技 20201 1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临床医学类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
红旗区卫生计生监督所 专技 20301 5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
区医保局 红旗区医疗保障中心 专技 20401 1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或药师资格证书
区东街街道办事处 红旗区东街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管理岗位 30101 1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中国语言文学类 30周岁以下,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 应届毕业生(含2019、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红旗区东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管理岗位 30102 1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不限 35周岁以下 限在红旗区服务两年以上的社区工作者
区西街街道办事处 红旗区西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管理岗位 30201 1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法学类 30周岁以下,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 应届毕业生(含2019、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红旗区西街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管理岗位 30202 1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不限 35周岁以下 限在红旗区服务两年以上的社区工作者
区向阳街道办事处 红旗区向阳街道文化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管理岗位 30301 1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中国语言文学类 30周岁以下,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 应届毕业生(含2019、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红旗区向阳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管理岗位 30302 1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不限 35周岁以下 限在红旗区服务两年以上的社区工作者
区渠东街道办事处 红旗区渠东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管理岗位 30401 1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中国语言文学类 30周岁以下,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 应届毕业生(含2019、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红旗区渠东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管理岗位 30402 1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不限 35周岁以下 限在红旗区服务两年以上的社区工作者
区文化街街道办事处 红旗区文化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管理岗位 30501 1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中国语言文学类 30周岁以下,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 应届毕业生(含2019、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30502 1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不限 35周岁以下 限在红旗区服务两年以上的社区工作者
区洪门镇人民政府 红旗区洪门镇便民服务中心 管理岗位 40101 1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会计学、财务管理 30周岁以下,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 应届毕业生(含2019、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红旗区洪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管理岗位 40102 1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会计学、财务管理 30周岁以下,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 应届毕业生(含2019、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红旗区洪门镇文化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管理岗位 40103 1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建筑类 30周岁以下,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 应届毕业生(含2019、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红旗区洪门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管理岗位 40104 1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不限 35周岁以下 限在红旗区服务两年以上的社区工作者
区小店镇人民政府 红旗区小店镇便民服务中心 管理岗位 40201 1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经济学类 30周岁以下,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 应届毕业生(含2019、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红旗区小店镇文化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管理岗位 40202 1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农业工程类、建筑类 30周岁以下,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 应届毕业生(含2019、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红旗区小店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管理岗位 40203 1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不限 35周岁以下 限在红旗区服务两年以上的社区工作者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hqq.gov.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76&id=5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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